再给城管进一言
2月6日下午5点多,在邯郸市丛台区广厦小区北门口外面边道处,我碰见城管执法人员又在撵摆摊的商贩。见此情此景,我跟城管人员争辩起来。我问他们,为啥城管老盯着小商贩们,就是一味地撵?!一小伙子答复:小区门口属公共区域,不能占道经营。我怼住了:中央早就发文件,支持地摊经济发展,具体的有五个允许、一个不准。其中有一条就是允许在小区门口摆摊经营。你们怎么不执行?!对方无言以对(其中一个还出言不逊,我未与其计较),他们便悻悻离去。
我只想说的是,你城管执法,怎么就老是盯着这些小商贩不放呢?他们摆摊经营,又没有违法,也没有犯罪,你整天就知道撵、撵、撵,难道这就是城管的唯一选择?!明摆着,出发点就错了。小商贩们摆摊经营,也是为了谋生,挣个仨瓜俩枣,好让家人日子过得好点。这有错吗?再者,他们的摆摊经营,极大地方便了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增添了城市的烟火气。可你城管就是不让他们经营,这不是与中央文件精神相违背吗?你一味地撵,把他们的经济来源断了,既增加他们的家庭负担,又增添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最终的结果就是违背了党的根本宗旨,损害了政府的良好形象。所以说,撵,绝对不是城管部门的最佳和唯一的选择。希望城管部门的同志,转变观念,转换思路吧。还是要多研究一下,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逐项解决地摊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不要再用撵的一套陈旧方法了。要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想办法,任何问题都不难解决。向山东淄博的城管部门学学吧!但愿我市城管工作出现新气象、新局面。
(有照片,暂就不发了。鉴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