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平乡县:液化石油气充装市场混乱 存在安全隐患 亟待解决
河北平乡县:液化石油气充装市场混乱 存在安全隐患 亟待解决
位于邢台市平乡县田付村镇艾村村北(梅花拳大道中段南侧京东沙石料场院内),据附近村民反映说:“这里是一家液化石油气充装销售站,其相关审批手续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就已开始运营销售液化石油气了”。
该宗土地是否存有相关土地规划、是否有施工许可、是否有消防验收,是否存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情况及相关合法手续,希望平乡县市场监管、城管、自规以及消防等主管职能部门尽快核实一下情况。
从现场目测车辆流量以及图片上可以看出每天都有货车出入,销售量较大,且存在向外地流出的可能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如果该气站没有相关合法手续的话,那么该站就属于典型的违法占地、违规建筑,非法经营等行为,存在极其重大的安全隐患,给附近村民生活带来不可估量的安全风险,按照河北省有关部门出台的严厉打击“黑气源”及非法经营问题的严峻态势,应予以取缔。
另据了解,在平乡县经营钢瓶气配送的企业有6、7家之多,市场非常混乱,严重违背了河北省政府提倡的“一城一企”原则。这些供气企业分别有平乡县城洋燃气有限公司,邢台兴电燃气公司平乡分公司配送站,邢台易合燃气,邢台任泽区柏晶燃气,广宗县振城燃气,临城诚信液化气站,邢台沙河庆宁燃气。既有平乡县本地企业,也有周边县市区的企业。尤其是周边县市区的供气企业,在平乡县域内没有设置合规配送站。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十七条、十八条等规定,邢台易合燃气、邢台任泽区柏晶燃气,广宗县振城燃气,临城诚信液化气站,邢台沙河庆宁燃气,均不符合要求,并违反该条例四十九条。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无法配备经考核合格的从业人员,没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无法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无法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无法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配送入户时未随瓶安检、安全用气知识宣传等服务措施不到位。
近年来,新闻媒体不断报道有关钢瓶用气的事故时有发生,从国家,省、市、县各级各部门,都很重视钢瓶用气的安全工作,但是根据平乡县钢瓶气的市场相对混乱的情况下,一些送气公司连站点都没设,无法给使用钢瓶气的用户提供安全保障。
安全生产工作的提前防治要好于事后的亡羊补牢,呼吁平乡县能彻底整治一下液化石油气充装市场混乱的现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转载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