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涉县企业黑烟直排污染事件 一、事件核心事实河
河北涉县企业黑烟直排污染事件
一、事件核心事实 河北邯郸京通新型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地址:涉县井店镇一街村309国道东侧)事发时间:2026年6月15日傍晚18:05, 2. 违法事实 企业生产期间闲置废气净化治污设备,生产黑烟无任何处理直接低空排放,浓密烟尘覆盖周边居民区,长期危害居民身体健康,属于刻意逃避环保监管的严重大气污染违法行为。
二、企业对应的法律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通过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处10万—1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责令停业关闭。同时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配套追责条款如下: 1. 企业主体:罚款、停产整治、吊销排污许可证、纳入环保失信黑名单,限制信贷、招投标经营活动;整改不合格永久关停。
- 直接责任人(负责人、车间主管):个人高额罚款;
三、基层环保监管失职问题与追责依据
1.厂区黑烟肉眼清晰可见,居民长期受烟尘侵扰,但属地环保网格员、片区执法人员日常巡查走过场、台账流于形式,对显性长期污染视而不见,属于履职不作为、监管空转。
2 .终身追责: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不受岗位变动、调离影响。希望属地环保部门及时介入处理!!!
(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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